有關「113年11月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交通意外A1事 件樣態」及「111至112年兒少交通意外事故肇因分析」如 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經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統計,113年11月份全 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交通意外A1事件計3件,事故樣態如 下:
(一)車禍樣態:自撞2件、他撞1件。 (二)交通工具:機車(含電動機車)2件、自行車1件。 (三)發生時間:上午6時至下午6時。 (四)無照駕駛:2件。
二、交通部111年至112年兒少交通意外事故肇因分析: (一)運具:以行人、慢車-腳踏自行車、機車-普通重型居多。 (二)事故肇因: 1、行人:以穿越道路未注意左右來車居多,其次未依規 定行走地下道或天橋穿越道路、未依標誌或標線穿越 道路等。 2、慢車-腳踏自行車:以左轉彎未依規定居多,其次以未 注意車前狀況、其他未依規定讓車等。 3、機車-普通重型:以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居多,其次左 轉彎未依規定、其他未依規定讓車等。
三、請配合相關集會、課程、活動或多元管道,運用交通 安全相關教材資源,向學生加強教育宣導,並針對無照騎 乘機車之學生造冊掌握,協同家長輔導管教,以減少事故 傷害發生。
四、另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需完成掛牌、保險、不得雙載及需戴安全帽等相關規定,請各校運用相關 時機加強宣導,以確保學生騎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