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宣導作業要點」第6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08年3月26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29714B號令修正發布
108-03-26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宣導作業要點」第6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08年3月26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29714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