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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28
2020/01/28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為因應新課綱新增科技領域,協助教師具備推動新課綱教學知能,教育部業已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辦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貴校薦送參加教師名單

 

108-04-03 | 教務處組長

主旨:為因應新課綱新增科技領域,協助教師具備推動新課綱教學知能,教育部業已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辦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貴校薦送參加教師名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20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040297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依各直轄市及縣(市)所提教師進修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三、為因應新課綱實施,請貴校務必確實盤點科技領域師資,鼓勵校內教師積極參與增能與第二專長學分班,並請於108年4月8日(星期一)前將填列核章後之「教師薦送表」(如附件1)及欲薦送學分班之相關教師證掃描檔交換或郵寄本局,另請將名單電子檔傳至前開承辦人電子信箱,俾利本局依限薦送教師名單予開班學校(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一)國中學校及完全中學國中教師請送國中教育科廖紫秀小姐(e-mail:jennie@kcg.gov.tw)

(二)特殊學校請送特殊教育科黃襄如小姐(聯絡電話:7995678分機3078;email:ai4048@kcg.gov.tw)

(三)高中職學校或完全中學高中教師請送高中職教育科王玟傑先生(聯絡電話:7995678分機3026:email:x61701@kcg.gov.tw)

四、檢送「薦送教師參加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相關說明」(如附件2)及「薦送教師參加資訊科技第二專長學分班相關說明」(如附件3)各一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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