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28
2020/01/28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轉知有關107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相關事項

 

108-04-12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有關107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相關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039066號函及本市教育局108年3月19日高市教小字第10831776000號函辦理。

二、旨揭認證作業,資料繳交期程均自108年4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並請先於下列網址下載認證資料表格:http://bit.ly/ntnu107app。

三、因「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之培訓認證功能仍有待修正,為不影響教師認證權益,請預認證之教師至下列網址分別提交資料:

(一)進階認證: http://bit.ly/ntnu107adv_app。

(二)教學輔導教師認證: http://bit.ly/ntnu107tch_app。

(三)繳件狀態可至:http://bit.ly/tpdntnu網站查詢。

四、凡107學年度完成實體研習者,皆採107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規定申請認證。倘有106學年度完成實體研習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則可依106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表格申請認證,亦可準用107學年度之規定,請轉知貴校有認證資格之教師。

五、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市教專中心承辦人李佳璇小姐(07-3311465#710、5376832)或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曾先生(02-773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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