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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28
2020/01/28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檢送本市「108學年度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申請實施計畫」

 

108-04-12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檢送本市「108學年度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申請實施計畫」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申辦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申辦學校)皆可申請本案。

(二)申請時間:108年5月10日(星期五)前,逾期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方式:由承辦人填寫申請表及實施計畫(如附件一),規劃開課時間、上課地點、聘任講師等,每場預計錄取40名(最少20人、上限40人)。

(四)審查作業:審查小組進行書面審查,並召開審查會議確認審查結果。

(五)結果公告:預計108年5月中旬公告審查結果,函請申辦學校依修正意見確實執行。

(六)計畫通過之申辦學校,辦理研習完畢後須繳交成果報告乙份(含學員回饋資料)(如附件二、三)。

三、有意願申辦之學校,請於108年5月10日(星期五)前將相關申請表件之紙本核章後寄至「80660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45號教專中心李佳璇小姐收」或交換至獅甲國小4-6,並註明「108學年度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申請」;紙本資料恕不退還,請學校務必自行留存檔案或副本。

四、本案經費為108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支應,故計畫審查通過後,執行經費將於教育部核撥後下授至申辦學校。

五、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市教專中心承辦人李佳璇小姐07-3311465#710、5376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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