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5/03/21
2025/03/21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 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5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1431686900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關於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函請協助宣導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19日臺教人(二)字第1144200522A號函轉陸委會114年2月11日陸法字第1140400131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及大陸委員會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並請確實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