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5/04/01
2025/04/01 發佈
標籤: 法規釋示

修正「高雄市政府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原則」

 

高雄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企字第字第11430274400號

主旨:修正「高雄市政府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業經本府114年3月11日第71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二、檢附修正「高雄市政府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原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