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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5/04/04
2025/04/04 發佈
標籤: 研習講座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14學年度中小學媒體素養教育基地學校計畫」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14學年度中小學媒體素養教育基地學校計畫」1份,請各校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030號函辦理。
二、為使媒體素養教育推動至全國國民中小學,國教署將補助各地方政府成立至少1所媒體素養基地學校並以3年為期規劃3個學年度計畫,114學年推動重點如下:
(一)國小將媒體素養教育列入校訂課程,國中則採融入領域或校訂課程辦理。
(二)每學年應至少擇一個年級,實施至少4節課,3年內發展媒體素養課程地圖;第4年起至少二個年級實施媒體素養課程。
(三)第1年至少設計教案2份,每份教案至少實施2節課;第2年及第3年應針對不同年級校訂課程開發至少可實施4節課之課程模組。
(四)連續實施本計畫達3年且達到評核指標者,國教署將授予媒體素養教育基地學校專屬銜牌。
(五)所開發之教材教案,經國教署審查通過者,次年計畫額外補助教學材料費,每校最高新臺幣1萬元。
三、本案國教署補助3年計畫(採一次核定分年補助),每校計畫1年以新臺幣30萬元為申請上限(資本門以不超過總經費之三分之一),各校申請者於114年5月19日(星期一)前將申請紙本計畫書及核章經費申請表,逕(寄)送本局國中教育科黃純婷小姐,電子檔亦請e-mail至cloudiar@kcg.gov.tw,逾期恕不受理。
四、為瞭解媒體素養基地學校辦理情形,該署將於每學年辦理1次期中或期末成果發表會,並請團隊給予專業意見,並建置相關評核機制,作為核定次年計畫之參據。
五、倘有相關問題,請聯繫國立臺灣大學(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專案助理陳小姐或藍小姐,電話:(02)3366-3366轉5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