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校應依教育基本法規定,落實教育中立原則並強化教師專業自主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2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1401674000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學校應依教育基本法規定,落實教育中立原則並強化教師專業自主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2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0908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