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高二升高三轉組(班群)公告
高二升高三轉組(班群)公告
申請對象:本校501-507同學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5點前
申請辦法:
(1)凡有意申請轉組(班群)同學,務必先跟導師報名<5/9(五)中午12:30前>,參加轉組(班群)說明諮詢會。
【1.若無重大特殊原因未參加(需事前至教務處說明),不得轉組(班群)。
2.時間:5/12(一)中午12:30、地點:暫定教務處,若異動再行公告】
(2)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轉組申請表,詳述轉組原因〈若有其他佐證資料亦請書寫並附於申請表後〉,經家長、導師、課諮師及輔導教師面談輔導並簽註意見後,將申請表於114年5月15日(四)下午5點前繳回教務處註冊組方為完成轉組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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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說明:
一、凡有意申請轉組(班群)同學,務必先跟導師報名<05/09(五)中午12:30前>,參加轉組(班群)說明諮詢會。
【1.若無重大特殊原因未參加(需事前至教務處說明),不得轉組(班群)。
2.時間:05/12(一)中午12:30、地點:暫定教務處,若異動再行公告】
二、申請時間截止後,一律不准再次申請變更類組(班群),同學務必審慎決定。
三、本申請表僅作為轉組(班群)之用,若需申請特色課程班級(國際雙語、數理科技),請另自行至教研組領取『特色課程學習意願調查表』。
提醒:若未能通過特色課程班級審核,將回原班。故有需要組別(班群)轉換同學,除領取『特色課程學習意願調查表』外,亦須於轉組(班群)作業時間內領取『轉組(班群)申請表』並依時程繳交。
四、各類組(班群)課程規劃不同,學生應於提出申請前,確實了解轉出入類組(班群)提供修習之課程,並考量自身的學習狀況、課程銜接、是否得以應付未來課業以及畢業學分、未來生涯規劃及選校選系,審慎思量,並利用時間自行加強課業,以完善規劃學習歷程。
五、依108課綱及相關法規,普通型高級中學學生三年應修習總學分數為182學分,最低畢業及格學分數為150學分,其中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至少需102學分且成績及格,選修學分至少需40學分且成績及格。如轉班群因部分科目開設狀況,可能導致無法符合畢業條件。請慎重考慮!
六、每類組(班群)之課程規劃不同,轉組(班群)後可能發生需參加補修課程(自付費用)。請同學及家長審慎評估與整體考量。
※相關成績及學分核算,轉組(學群)學生悉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補充規定」等相關法規辦理。
※補修課程,因成績評定方式與學期中課程評定方式不同,該科成績並無採計列入至繁星推薦學期平均成績上傳。務必留意!
※若有部分已取得學分之修習過課程,除不再重複登錄成績(含學分)外,該時段同學仍需隨班活動,遵守上課規定,如無故缺課或破壞秩序將依規定懲處。
七、本校課程計畫可至學校首頁→(右上角)課程計畫→108課綱專區→112學年高中課程計畫。
八、申請轉組(班群)者,名冊將送編班及轉班委員會審查。申請轉組(班群)者,不得要求選班。
九、本表填妥並經家長、導師、課諮師及輔導教師簽章後,於114年5月15日(四)下午5點前送教務處註冊組彙整簽辦,逾期不予受理。
十、為求學生穩定學習及利於班級經營,高三不受理相關申請為原則。
教務處註冊組1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