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市114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大學生及社會人士學習扶助職前18小時講習實施計畫一份
主旨:檢送本市114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大學生及社會人士學習扶助職前18小時講習實施計畫一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及注意事項暨本市114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協助學校充實學習扶助師資,增進旨揭人員瞭解學習扶助實施方案辦理精神與內涵,與學習扶助教學與輔導專業知能,提升旨揭方案執行及教學成效,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旨揭職前18小時講習實施計畫內容簡述如下,詳如附件:
(一)研習時間:114年7月1日(星期二)至114年7月3日(星期四)。
(二)參加對象:於研習報名截止日未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之代理、代課教師、大學生(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及其他社會人士。國中及國小國語文、英語文及數學每組預計錄取28人(含傳真自行報名2位)。每校至多推薦3人,每人僅能選擇一個組別,倘經錄取將不予變更組別。
(三)報名日期及方式: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請承辦人至本局資訊服務入口(https://portal.kh.edu.tw/)填報編號15413號表單。
(四)使用傳真報名之未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代理、代課教師、大學生(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及社會人士,請逕至本局網站「最新公告」下載報名表,如實填寫後請將報名表及最終學歷之畢業證書(在學學生,請準備學生證正反面)於114年6月6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傳真至07-8313444(逾時即喪失報名資格)。錄取資格將以依傳真先後順序錄取之,若經審查與學校薦派重複報名者,將以學校薦派序位為報名依據。以此報名方式取得錄取資格之教師、大學生(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及社會人士,請於報到時攜帶可證明身分之不同證件正本兩張、最終學歷之畢業證書正本(身分為學生者,請備妥有蓋113學年度註冊章之大二以上學生證正本)以供檢證,若報到時未攜帶任一證件正本,將取消錄取資格。
(五)錄取方式及說明:
1、114學年度暑假(第1期開班)將擔任本市國中小學校學習扶助方案授課教師之大學生及社會人士,由學校推薦並核章後報名列為第一優先錄取人員。
2、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期開班)將擔任本市國中小學校學習扶助方案授課教師之大學生及社會人士,由學校推薦並核章後報名列為第二優先錄取人員。
3、未來將擔任本市國中小學校學習扶助方案授課教師之大學生及社會人士由學校推薦並核章後報名列為第三優先錄取人員。
(六)研習地點:高雄市大寮區永芳國小行政樓二樓視聽教室(大寮區鳳林三路499號)。
四、請學校審慎評估規劃114學年度暑假(第1期)及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期)開班,並事先徵求教學人員同意擔任學習扶助授課教師後始推薦教學人員報名參加職前講習。薦派人員於培訓完成後請學校確實依規劃開班授課。另114學年度寒假不辦理學習扶助國中師資培訓研習,請國中(含完全中學)學校提早規劃因應並視開班師資需求薦派人選參加本次培訓。
五、錄取人員名單於114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公告於永芳國小網頁(https://www.yfp.kh.edu.tw/)及本市國中小學習扶助網網頁(https://affairs.kh.edu.tw/7575/),請報名人員自行查閱,將不另行通知。
六、請貴校惠予錄取學員於研習期間公(差)假登記出席。
七、注意事項:
(一)配合環保政策不提供紙杯等,請與會人員自行攜帶環保餐具。
(二)永芳國小交通路線圖附於實施計畫。
(三)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市學習扶助專責人員林雅玲小姐,電話:07-8215929#440。或洽詢永芳國小教務主任陳榴明或研發組長謝喬名,電話:07-7812814#1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