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2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679A號令修正發布
主旨:「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2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679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6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679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相關疑問,國小部分請逕洽本局國小教育科陳小姐,電話:(07)799-5678轉3056;國中部分請逕洽本局國中教育科洪小姐,電話:(07)799-5678轉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