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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5/06/18
2025/06/18 發佈
標籤: 研習講座

轉知教育部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3條、第17條、第22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2070A號令修正發布

 

主旨:轉知教育部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3條、第17條、第22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2070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1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2070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王小姐,電話:(02)7736-7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