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
108-05-18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有關「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請惠予踴躍推薦具指標性之團體(各級學校以外)或個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5月9日臺教綜(二)字第1080066602B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表彰致力推動海洋教育之團體、個人、地方政府及課程教學團隊,特訂定「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以肯定其對海洋教育的卓越貢獻,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海洋教育業務。
三、本計畫之「團體獎」及「個人獎」係由政府機關(構)及學校推薦。地方政府以外之推薦單位,各獎項以推薦各1名為限;地方政府推薦部分,於彙整所屬學校及府方之推薦名單後,以遴薦團體獎、個人獎各2名再薦送教育部參加遴選,請據以踴躍推薦具指標性之團體或個人參加。
四、請依本計畫規定(如附件),檢送推薦表及電子檔案光碟,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於108年6月5日(星期三)前,免備文以掛號方式寄達本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80457高雄市鼓山區龍水里美術東三路110號-高雄市立七賢國中教務處張靜淑主任收),不符推薦程序、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如有送件疑義,請洽七賢國中教務處張靜淑主任,電話:(07)555-9329分機12或本局國中教育科陳怡如老師,電話:(07)799-5678轉3034。
相關檔案 |
01 ( PDF ) |
02 ( WOR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