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4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暨籌備會議紀錄各1份(如附件),報名時間為114年9月8日(星期一)至9月19日(星期五)止,詳如說明,請查照。
主旨:檢送114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暨籌備會議紀錄各1份(如附件),報名時間為114年9月8日(星期一)至9月19日(星期五)止,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4年8月15日召開114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高雄市初賽籌備會議辦理。
二、旨揭競賽報名時間訂於114年9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4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4時,參賽者請於報名時間內將紙本報名表(一式2份,1份送主辦單位,1份自存),加蓋學校印信派人送達或寄達(以郵戳為主)主辦單位收件處建國國小總務處始完成報名(收件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自立二路111號建國國小總務處,信封請註明「創意戲劇比賽初賽報名」);正式比賽於114年11月5日(星期三)至11月6日(星期四)兩日內辦理(詳細賽程將於報名截止後公告,未超過三隊之類組免進行初賽逕送決賽)。
三、本(114)學年度創意戲劇初賽實施計畫重要修正項目如下:
(一)依據114學年度決賽實施要點,調整比賽評分標準之現場表演、整體創意等配分比例。
(二)考量本比賽未超過三隊之類組,免初賽即可直接晉級決賽,為鼓勵本市學校參與競賽,爰就尚有代表權缺額之類組,開放得由本局徵詢有意願參賽之學校,依限報名參加決賽。
四、依據實施計畫第壹拾點附則第一項之規定:凡參加比賽、彩排之評審、承辦單位工作人員及相關參賽人員(含編導老師、助理指導老師、器材搬運及相關行政人員),請學校覈實給予公假派代(派代人數以不超過3人為限);另比賽承辦單位工作人員,如有工作逾時情形,得檢具活動出勤紀錄依各校行政流程覈實給予補休;惟同一時段之公假派代及補休請擇一辦理,不得重複請領(核予課務派代及申請補休之時段不可重複)。
五、依據實施計畫第捌點第九項之規定:獲得優勝之學校或個人,除校長須報局核備外,各校得依據本計畫及獲頒之獎狀,本權責辦理敘獎事宜。
六、本比賽偏鄉學校(不含非山非市)得依本局交通車開口契約申請安排交通車(詳派車單),其搭乘對象以參與比賽之師生為主,另考量特教生需有陪同或協助人員以輔助其需求,其陪同人員亦可納入搭乘對象,由學校於用車日兩週前填具開口契約派車單申請派車。
七、相關訊息亦可至本局網站(http://www.kh.edu.tw/forms/getDirectory/407)下載查詢。
八、檢附114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及籌備會議紀錄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