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高中)(9/30截止)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申請
本案申請辦法如下:
一、目的: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為協助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進而激勵其努力向學、力爭上游,特設置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三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
(一)申請資格: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由學校協助彙整符合資格之受災家庭在學子女相關申請文件後,逕寄交該基金會申請。
(三)旨案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文件,請逕至該基金會網站參閱(網址:https://www.tf4dr.org/relief_rules/3)。
各相關申請資料請參照以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