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4年9月18日會同修正發布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1430915600號
主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4年9月18日會同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9月25日部法二字第1145877790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銓敘部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