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武營藝術中心「藝企學-南臺灣校園美感教育推廣計畫」
108-06-09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檢送教育部與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以下簡稱衛武營)合作辦理「藝企學-南臺灣校園美感教育推廣計畫」1份,請各校踴躍提出申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6月4日臺教師(一)字第108007082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增進學生美感體驗之機會,培養其接觸美感場域習慣,涵養美感素養,特規劃旨揭計畫,與衛武營合作推動優質藝文戶外教育。
三、本專案合作係配合衛武營體驗學習場次規劃梯次(108年9月17日至108年12月2日)時程,由衛武營公告媒合結果,提供學校免費導覽及體驗學習活動,並由教育部補助交通費。
四、本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執行期程:配合本專案合作時間,自核定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二)補助對象與補助優先順序:南部縣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包含國小5-6年級、國中及高級中等學校),以偏鄉地區學校為優先補助對象。
(三)辦理程序:
1、108年6月21日(星期五)前由各校逕至衛武營預約網站(網址:https://www.npac-weiwuying.org/learning)進行線上預約,每校每場次最高預約總人數不超過150位(含師生)為原則,建議30名學生搭配2名教師(偏遠地區學校除外)。
2、每校至多可預約3場次,惟最終1校媒合1場次;108年場次規劃:國小場(12場次)、國中場(6場次)、高級中等學校場(3場次),預約場次一覽表詳計畫附件。
3、108年7月1日(星期一)前由衛武營公告媒合結果。
4、教育部將媒合結果轉請縣市政府協助彙整所屬學校申請表件,併同「縣市層級經費申請表」,於108年8月2日前報部審查。
(四)補助項目:本案由教育部全額補助參訪學校所需交通費(1校至多4輛遊覽車),並依規按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等級予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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