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請假規則」業經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人(三)字第1144203364A號令修正發布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1438324400號
主旨:「教師請假規則」業經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人(三)字第1144203364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該部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奉市府交下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人(三)字第1144203364D號函辦理。
二、相關電子檔請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