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費用】高雄市國民中小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
主旨:「高雄市國民中小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第1條、第3條、第10條條文,業經本府於114年10月16日以高市府教中字第11438040200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本府公報114年冬字第5期(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旨揭法規下載路徑:請至「本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kh.edu.tw/)/法令規章/國中教育科」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