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5/11/25
2025/11/25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轉知「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21條、第22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5850A號令修正發布

 

主旨:「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21條、第22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585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王小姐,電話:(02)7736-7497。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