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局114年度「防災教育多元展能創作徵選」得獎名單及領獎注意事項,請查照。
主旨:檢送本局114年度「防災教育多元展能創作徵選」得獎名單及領獎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114年7月11日高市教安字第11435381500號函諒達。
二、本次得獎名單如附件,請獲獎人於下列時間至指定地點領獎,逾時不候:
(一)114年12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於本局校園安全事務室領取(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
(二)114年12月22日(星期一)至24日(星期三)止,每日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4時,於高雄市立杉林國中總務處領取(高雄市杉林區清水路中學巷6號)。
三、注意事項:
(一)學生可親自領取,或委由家長或學校派員代領(恕不以郵寄方式或公文交換方式發放)。
(二)請各校得獎學生或代領者務必於當場與工作人員確認禮券金額,一旦離開本局或杉林國中後發現金額有誤,無法補發,敬請注意。
(三)獲獎作品不予發回,未獲獎作品可於114年12月19日當日於本局校園安全事務室領回,或114年12月30日前至杉林國中領回;逾期未領回視同放棄,作品由承辦單位自行處置。
四、請利用朝(集)會時機公開表揚得獎學生;另指導老師請依實施計畫敘獎額度,自行辦理敘獎事宜。
(一)特優、優等獲獎學校指導老師嘉獎2次。
(二)甲等、佳作獲獎學校指導老師嘉獎1次。
(三)注意事項:同一競賽類別指導老師獲1項以上獎勵者,以最高額度敘獎。
五、本案聯絡人:杉林國中總務主任-侯采伶(電話:07-6771108分機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