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21
2020/01/21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為配合107年1月1日待遇調整,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金額對照表

 

高雄市政府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5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給字第10730110900號
主旨:函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為配合民國107年1月1日起全國軍公教人

          員待遇調整,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金額對照表(公教人員),請各

          機關學校依修正後之繳費標準繳納基金費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7年2月1日台管業二

           字第1071365487A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正本:第四類發行
副本:高雄市政府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