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6/03/03
2026/03/03 發佈
標籤: 獎助學金

(高中)(校內4/2截止)嘉新兆福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

  1.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2.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二、獎助金額:每名各得獎學金 1 萬元

三、申請資料:

  • 採線上申請及覆核,勿須寄送紙本申請資料。如因故無法完成線上作業,請與本會聯繫。
    線上系統操作說明請參看: https://reurl.cc/96VN5a

    申請學生
    a. 進入線上系統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
    b. 依螢幕指示填寫個人資料。
    c. 上傳檢附文件:
    ■ 成績單:目前就讀學校歷之年各學期正式成績單。
    ■ 家境清寒者,請提供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者,請提供衛福部核發予本人之身心障礙證明。
    ■ 自述:請於線上申請系統繕打,500字以內,內容可以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及閒暇興趣...等。
    ■ 師長推薦信:
    a. 推薦信須載明推薦人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 E-mail及電話號碼等雙聯絡方式。
    b. 需有推薦人親筆簽名。
    c. 師長推薦信由申請學生自行上傳,勿以紙本寄送本會。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載有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帳號之頁面)。
    ■ 個資使用同意書(附件一)。
    ■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附件二)。
    上述文件中,自述與師長推薦函為獎學金審核重要參考文件,應具備充實之內容,足供審查委員了解申請學生之經濟需求與克服逆境的學習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