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教育局修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運作要點」第八點及第四點附表二
主旨:修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運作要點」第八點及第四點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要點業經115年2月24日本局115年第6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有關相關法規下載路徑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kh.edu.tw)/法令規章/督學室下載。 三、檢附本要點第八點及第四點附表二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全文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