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6/05/28
2026/05/28 發佈

「115年度本市學校及公立幼兒園教職員工胸部X光檢 查」之六月行程

 

主旨:有關「115年度本市學校及公立幼兒園教職員工胸部X光檢查」之六月行程,請貴校盡速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5年4月29日高市教健字第11533242100號暨115年4月27日高市教健字第11533163900號函(諒達)辦理。
二、檢附六月校園據點學校X光檢查行程1份,請協助週知同仁知悉憑辦。三、另請貴校務必依據注意事項(附件2)辦理,重點說明如下:
(一)請公告本年度校園X光檢查之據點學校(附件之X光檢查學校)與四月檢查時段,後續五月至六月行程俟廠商排定立即函發各校知悉。
(二)非據點學校請秉權責核予受檢者公假派代半日前往據點學校受檢,以維護校園健康;據點學校之教職員工,除特殊因素外,無須公假派代。
(三)考量各據點學校每場次受檢人數難以預估,為避免現場X光檢查衣不足,請加強宣導受檢者於當日穿著寬鬆、舒適且無金屬拉鍊、鈕扣、亮片或特殊飾品之衣物,經現場放射師確認後即可直接拍攝。
(四)各校受檢者應依指定時段,憑工作證或經學校主管機關核章之證明書(附件3)至據點學校受檢;未攜帶上述證件者,不得入校檢查。
(五)各據點學校停車位有限,受檢者請勿於校內停車,另請自行於校外停車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依本市停車相關規定辦理,不得違規停車。
(六)受檢者應持身分證或健保卡核對身分並得事先列印「高雄市政府教育局X光檢查卡」(附件4),於受檢時繳交廠商,以加快檢查流程。
四、檢附行程表及X光檢查之相關資料,請確實依據流程辦理並改用新版檢查卡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