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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6/06/03
2026/06/03 發佈
標籤: 研習講座

轉知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5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國民中學綜合活動領域-童軍專長)」招生

 

主旨:有關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5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國民中學綜合活動領域-童軍專長)」招生,請協助轉知並鼔勵所屬教師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年5月26日師大進字第1151014591號函暨115年5月29日師大進字第1151014978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115年6月12日起至115年6月21日止。
三、招生對象(報名資格):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且具下列資格之一,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第1類: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8條第2項資格,符合第7條第1項由主管機關(縣市政府)採公開甄選方式,進用未具教師資格之現職代理教師,且最近3年內於偏遠地區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得採計相同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服務年資),並表現優良者。(經教育部調查結果,本學年度僅有澎湖縣政府辦理公開甄選。)
(二)符合「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第1項者(自費生)(由學校自辦甄選者):第2類:於偏遠地區中等學校童軍科目(含特教班)實際服務累計滿8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原住民身分者需符合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惟累計之服務年資不限偏遠地區。
(三)第3類:於偏遠地區中等學校曾任童軍科目(含特教班)代理教師4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者。
四、報名方式:詳如附件招生簡章。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白先生,聯絡電話:02-77495852,電子郵件:alen.pai@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