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29
2020/01/29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本府自即日起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受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108-08-16 | 人事室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834805100號

主旨:有關本府自即日起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受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108年7月12日高市府都發住字第10832521800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相關檔案
27566932_10834805100_ATT1  ( PDF )
27566932_10834805100_ATT2  ( PDF )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