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新生】※108學年度減免補助填報,再次提醒※
108-08-22 | 教務處組長
※不論是否申請減免,全體新生均需繳交申請書(新生手冊p.5-6、填寫表單(請點我)。
※需申請免學費者(家戶所得小於148萬元):請記得攜帶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若有相符之減免補助身分,請依所需檢附證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