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6/08/31
2026/08/31 發佈
標籤: 法規釋示

轉知高雄市教育局修正「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人員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六點附表一

 

主旨:修正「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人員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六點附表一,並溯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業經115年8月28日本局115年第1次臨時局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相關法規下載路徑: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kh.edu.tw/)/法令規章/國中教育科」下載。
三、檢送「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人員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六點附表一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與對照表及全文規定各1份。
四、另配合旨案基本授課節數調降,倘學校教師因課程不可分割或特殊排課需求致有超時授課之情形,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準」第4點第3項規定,本局同意授權學校逕依上開基準採行(得超時授課逾6節,惟兼課含超時授課復代課併計仍以不超過9節為原則),免再函報本局同意,以落實行政減量之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