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6/09/02
2026/09/02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為推廣本區在地特色文化品牌,貴機關如有相關活動、宣傳或文創應用需求,可免經申請使用「旗山-金蕉枇」圖像,請查照。

 

主旨:為推廣本區在地特色文化品牌,貴機關如有相關活動、宣傳或文創應用需求,可免經申請使用「旗山-金蕉枇」圖像,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所旗山-金蕉批圖像授權地方產業使用管理要點辦理。
二、符合前揭要點第四點(一)規定:「高雄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得免經申請使用「旗山-金蕉枇」圖像。
三、有關旨揭圖像電子檔及相關問題請洽本所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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