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本區在地特色文化品牌,貴機關如有相關活動、宣傳或文創應用需求,可免經申請使用「旗山-金蕉枇」圖像,請查照。
主旨:為推廣本區在地特色文化品牌,貴機關如有相關活動、宣傳或文創應用需求,可免經申請使用「旗山-金蕉枇」圖像,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所旗山-金蕉批圖像授權地方產業使用管理要點辦理。 二、符合前揭要點第四點(一)規定:「高雄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得免經申請使用「旗山-金蕉枇」圖像。 三、有關旨揭圖像電子檔及相關問題請洽本所秘書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