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6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課程計畫」社會領域探究與實作課程及教學規劃表撰寫研習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116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課程計畫」社會領域探究與實作課程及教學規劃表撰寫研習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請貴校薦派人員並惠予公(差)假及課務排代方式與會,請查照。 說明:依據國教署115年3月2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5401316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