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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21
2020/01/21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五點、第六點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4月13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0701846100號


主旨:行政院修正「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五點、第六點,自107年3月31日生效;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管理要點」、「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數位學習推動方案」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辦理數位學習成果評量實施原則」等三種規定,並自同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7年3月31日院授人培字第1070036780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為建構核心能力導向之學習機制,營造豐富多元學習環境,符合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廣納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機會之意旨,原訂有旨揭四種規定,茲為持續推動終身學習,符合實務執行需要,及簡併終身學習相關規定,爰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五點、第六點,並停止適用「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管理要點」等三種規定。
三、檢附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五點、第六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併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