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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6/10/05
2026/10/05 發佈
標籤: 競賽活動

(公告) 本校115學年度國中部國語文競賽辦法

 

一﹑目的﹕為加強國語文教學、提昇學生國語文能力,特訂定本辦法。

二、競賽日期及地點:

1.日期:115年11月11日(三)下午第五、六節。

2.地點:依各競賽項目安排競賽地點,若有異動另行通知。

三、競賽科目:字音字形、書法、朗讀、作文、演說。

  • 參加對象:全校國中部同學(國一、國二各班及國三自由參加)。每位同學只能選擇一項目參加。

五、用具:毛筆、墨、硯、原子筆(鋼筆)請自備,宣紙及稿紙由學校供應。

六、評審:由教務處聘請教師擔任。

七、獎勵:1.各競賽項目取年級和全校前三名,級排前三名記嘉獎、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2.以15人為原則,各比賽項目校排名前三名,分別獲得奬狀乙紙及禮卷300元、200元、100元。

3.「字音字形」:未達30分不予敘獎及名次。
 「寫字」、「作文」、「朗讀」、「演說」未達60分不予敘獎及名次。

八、報名日期﹕115年10月12日(一)至10月22日(四),請學藝股長將報名表交回教務處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