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踴躍參加「115年交通安全繪畫海報競賽」
歡迎踴躍參加「115年交通安全繪畫海報競賽」,活動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如需報名表單,歡迎至校安中心領取。
鼓山高級中學「115年交通安全繪畫海報競賽」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校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二、目的:
透過競賽方式,鼓勵學生以繪畫、文字及創意設計等方式表達交通安全理念提升學生對交通安全議題之重視。
三、主辦單位:本校校安中心
海報比賽主題:
五、參加對象:本校國中部、高中部學生。
六、評審方式:
(一)比賽評審由專業美術老師共同評分。
(二)創意30% ,主題30% ,構圖20% ,色彩及美工20%。
七、稿件規格:
(一)採四開圖畫紙 39 cm × 54 cm
(二)以創作為主,使用材料不拘,作品限於平面創作(含彩畫、版畫、水墨畫)。
(三)參賽作品每人限一件,並請在作品背面右上角黏貼參賽者資料
(詳如附件一) 、並平放裝入四開透明袋內(請勿摺疊、捲曲)。
八、稿件規格收件截止日期及收件方式:
收件截止日期為115年11月13日(五),請於收件截止日前,繳交至
校安中心。
九、獎勵:
錄取前3名以及佳作3名,均頒給獎狀及獎金以資鼓勵。
第一名:新臺幣3,000元及禮品。
第二名:新臺幣2,000元及禮品。
第三名:新臺幣1,000元及禮品。
佳 作:200元禮券及禮品。
十、給獎方式:
(一) 115年11月20日前於校網公告得獎名單
(二) 若作品主題或表現技巧等未達水準或每組參賽作品件數未達30件,經評審共同決議後得以從缺採計。
(三) 於朝會進行頒獎。
(四) 得獎者需簽屬鼓山高級中學「115年交通安全繪畫海報競賽」切結書,詳如附件二。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必須未曾發表、出版或得獎,且需符合著作權相關法令。
(二)參賽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有不符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召集評審委員會議處,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三)本活動所有參賽得獎作品概不返還,參賽作品獲獎後,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即歸主辦單位高雄市鼓山高中所有,並無償授權高雄市鼓山高中有印刷、出版、宣傳等使用權利。相關作品以數位化等各種方式重製後收錄,提供第三人進行線上瀏覽、下載、傳輸及列印。主辦單位得為教育推廣、文宣之用,並有重製、編輯、散布以及公開口述、演出、傳輸、展示之權利,不另致稿酬。
(四)不得使用AI生成工具進行創作,以符合原創性。
(五)主辦單位對參賽者之資料有保密之義務,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六)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的資料並非冒用或盜用第三人之個資或智慧財產權,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或第三方提出任何法律或侵權訴訟,得由參加者本人全權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該參賽者參賽資格並將相關資料自網路活動中移除。
(七)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及隨時變更終止活動內容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