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 學年度第2 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期程案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有關「115 學年度第2 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期程案,請學校協助公告周知並依實
施期程辦理,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
例」辦理。
二、「115 學年度第2 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
實驗教育」實施期程,請學校協助公告周知並依實施期程
辦理。
三、有關申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或國三學生申請高一第1 學期
者,倘規劃與學校合作辦理「實驗教育計畫及合作計畫申
請及審查作業」,自115 學年度起之辦理程序,請詳閱附
件「高雄市115學年度第2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流
程及注意事項」相關作業說明。如有疑義,請逕洽本局高
中職教育科陳老師,電話:07-7995678轉3024。
四、檢附「高雄市115 學年度第2 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
施流程及注意事項」,或請至高雄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資訊管理系統(https://nee.kh.edu. tw/)公佈欄處下
載。
五、若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市民族國小鄭老師或陳老師,電
話: 07-3860526轉8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