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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30
2020/01/30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高雄市108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國民小學人權教育宣導學生學藝競賽 活動

 

108-09-18 | 學務處

(一)競賽項目:

1、海報創作(國小低、中、高年級組;國中組)。

2、四格漫畫(國小低、中、高年級組)。

(二)比賽主題:依據國際青少年人權宣言30條指標(詳見計畫附件一),擇一指標進行創作 。

(三)活動期程:

1、9月各校校內初審,擇優送件;各項參賽作品可先在校內公開發表、表揚,再於規定時間內送件,以達擴大推廣之效。 

2、送件日期延長至為108年9月16日(星期一)至9月26日(星期四),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止。

(四)送件地點:小港區桂林國小學務處(81274高雄市小港區桂陽路390號)。

(五)作品領回:108年12月18日(星期三)至109年1月17日(星期五)至桂林國小學務處領取(作品均不退件)。

 

 
相關檔案
學藝競賽實施辦法  ( WORD )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