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法規為「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戶外教育補充規定」
108-10-03 | 教務處組長
主旨:修正「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戶外教育補充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補充規定業經本局108年9月17日第17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有關相關法規下載路徑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kh.edu.tw/)/法令規章:國中教育科項下下載。
三、隨函檢送本補充規定修正規定、全文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四、另本局為促進戶外教育資訊交流與資源共享,建置高雄市戶外教育網(http://www.ksodedu.artcom.tw/),請各校善加運用此平臺,規劃辦理戶外教育課程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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