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21
2020/01/21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有關各機關人員前一年度具身心障礙、懷孕、重大傷病或其他特殊情形勾選自行運用檢視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0730152500號
主旨:有關各機關人員前一年度具身心障礙、懷孕、重大傷病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於國民

           旅遊卡檢核系統「補助總額調整」勾選其補助總額均屬自行運用額度者,請於當年

           度重行檢視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2月14日總處培字第1070032828號

           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影本1份。
正本:第四類發行
副本:本府人事處(考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