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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30
2020/01/30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轉知108學年度「鼓勵國中小英語教師溝通式教學(含)評量(全英語授課)」實施計畫

 

108-10-17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檢送本市108學年度「鼓勵國中小英語教師溝通式教學(含)評量(全英語授課)」實施計畫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8學年度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文教學成效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乃為培養學生國際觀,提升學生英語能力,並充實英語學習環境,鼓勵教師以全英語教學方式教學。

三、本計畫所稱溝通式教學(含)評量,係指該學期英語課程中之課堂用語(classroom English)或運用教學媒體,使用英語教學比率達70%以上,亦即「全英語授課」。

四、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

五、欲申請全英語授課審核之教師,應備妥課程教學計畫表、全英語授課佐證資料(如一堂英語課教學影片VCD、學生回饋問卷、教師觀課紀錄)、教師經驗報告等,於109年5月底前向本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提出申請(申請表詳附件實施計畫)。

六、本案相關檢核機制及獎勵辦法請參閱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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