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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30
2020/01/30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轉知「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初階培訓工作坊計畫書」

 

108-10-18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有關「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初階培訓工作坊計畫書」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8年10月9日北教大課傳字第1080420117號函辦理。

二、「分組合作學習」有助於提升學生學習成就、增進學生之學生動機、發展合作及溝通技巧、增進學生自尊及促進族群融合、有助於適性發展,是一項具備多項功效的教學策略。為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分組合作學習,如何判斷選用適合的合作學習模式,如何教導合作技巧,以及如何評估實施成效,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

三、基於歷年來報名者眾多,座位有限,本計畫將依「報名身份」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其參與對象如下:

(一)獲選本計畫108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之校長、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若已參加101學年度~107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

(二)獲選本計畫108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夥伴學校」之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若已參加101學年度~107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職)教師結伴參加。

(四)各縣市教育局之領域輔導成員。

(五)師資培育機構或教育相關系所之教授。

四、南區工作坊相關資訊如下(其他場次請參閱實施計畫):

(一)108年10月26日(星期六)、10月27日(星期日),暫定於高雄市(以分組合作學習網站公告為主)。

(二)有意願參加者請逕至分組合作學習網站報名(https://cirn.moe.edu.tw/Cooperation),網路報名後需等待管理者審核通過,方可參加。

(三)本場次工作坊全程參與者,將核予研習時數12小時。

五、參加人員惠予公(差)假前往,交通費及代課鐘點費僅補助本市獲選108學年度深耕學校及夥伴學校,其經費由核撥深耕學校及夥伴學校辦理分組合作學習經費支應。

六、本市獲選108學年度深耕學校及夥伴學校名單,教育部刻正審核中,待審核通過後,請獲選學校依說明三辦理報名事宜。

七、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何佳雯小姐,聯絡電話:02-2732-1104#82211。

八、檢附工作坊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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