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教育局108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修訂第一版
108-10-22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檢送本局108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修訂第一版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部分學校所提疑義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6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63863A號函辦理。
二、本次行事曆加註及修訂部分說明如下:
(一)加註109年2月11日(二)開學及正式上課。
(二)修訂109年2月15日(六)補上班日(補109年1月23日上班)。
三、有關109年2月15日(六)補上班日係依「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第4條規定略以,109年1月23日(星期四)適逢寒假期間,爰公立中小學無須因應春節假期調整放假而進行補課作業;又依「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第1項規定,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爰此,各級學校教職員均應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於2月15日(星期六)補行上班,惟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不必到校。
四、本局108學年度第2學期修訂後行事曆請至「本局局網首頁/各式表單/各式表單下載/秘書室/108學年度行事曆」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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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 ( 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