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寒假開學前後一週期程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3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730059200號
主旨:有關本局所屬各級學校106學年度寒假開學前後一週期程如說明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060066233號函暨本局106年6月29日高市教秘字第10634201800號函辦理。
二、依前開函文,106學年寒假起訖日為107年1月21日至107年2月10日,其第2學期開學日為107年2月12日(星期一),爰寒假假期始末一週期程為107年1月22日至1月26日及同年2月5日至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