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31
2020/01/31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高雄市公務人員協會107年度新會員及辦理106年度前舊會員繳交會費

 

高雄市公務人員協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16日
發文字號:高市公協字第10730002300號
主旨:為招收本會107年度新會員及辦理106年度前舊會員繳交會費等相關事宜,請轉知貴屬同仁踴躍參加乙案,請查照。
說明:
    一、為維護本會各會員權益,本會於106年度除辦理原有的福利項目及原辦理在案之協會團體保險外,亦為會員積極尋求相關優惠措施,如汽機車強制險、會員團體意外險等多項優惠方案,並前已函轉在案。本(107)年本會將持續增加新的優惠措施,請踴躍加入會員,俾利享有各項福利。
    二、依本會章程第31條規定,107年新入會之人員應繳交入會費100元、常年會費100元,合計200元。原106年已入會在案者,則僅需繳交常年會費100元。又本會招收之會員對象依本會章程規定係以本市行政區域內之各機關學校編制內之公務人員及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所進用之約聘僱人員為限,各機關學校之職工友等尚非本會得招收之對象,特此說明。
    三、本年度會員會費繳交期限自本年5月21日起至本年6月30日止(請勿逾期繳交以免影響會員權益);年度中如有新進同仁亦歡迎隨時鼓勵加入本會。
    四、本會會員入會及繳交費用事宜,仍請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惠予協助彙整入會報名表(如附件)及費用後,將報名表電子檔寄至本會信箱:k33730003990@gmail.com,報名表紙本及費用請於該期限內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 30分至4時30分前逕送本會辦公室(市府四維行政中心11樓)聯絡電話:07- 3373000轉3990。又本會於收到費用後,將逐一開立收據,收據上將編列107年度之會員編號,請各會員妥為保存,並以該編號作為向本會報名各項活動之依據。
    五、又鑑於本會前向晨陽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爭取會員自費之團體意外險(360方案)會員反應熱烈,爰本次配合107年招收會員期間(5月21日起至本年6月30日止),該公司將再度派員至本協會駐點服務,凡有意加保者均可於本會收費時間內,來電洽詢相關加保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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