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31
2020/01/31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有關夫妻均為公務人員,得否以養育雙(多)胎子女事由,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力字第10730473500號

主旨:銓敘部函以,有關夫妻均為公務人員,得否以養育雙(多)胎子女事由,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7年5月29日部銓四字第1074511025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銓敘部原函影本1份。

 
相關檔案
10705030公務人員養育雙多胞胎育嬰留停  (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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