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31
2020/01/31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

 

高雄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研發字第10703015100號

主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07年5月30日以院臺法字第1070015074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7年5月30日院臺法字第1070015074B號函辦理。
二、檢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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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55415_10703015100_ATT1  (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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