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訂定「公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給字第10730584800號
主旨:函轉「公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以下簡稱發放辦法)業經銓
敘部以民國107年6月26日10743951481號令訂定發布;檢送其條文、總說明及
逐條說明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7年6月26日部退四字第10743951482號函辦理。
二、發放辦法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
三、檢附銓敘部前開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正本:第四類發行
副本:高雄市政府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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