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9年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
108-12-18 | 教務處組長
主旨:為法官學院於109年2月3日至5日舉辦「109年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1案,請貴校鼓勵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官學院108年12月11日官院教和字第1080002295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名額合計160人,以未曾參加過「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包括初階或進階課程)之國中、高中職學校教師為限。
三、本次研習地點位於法官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3樓國際會議廳,並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
四、報名時間訂於108年12月27日9時至109年1月4日17時(額滿為止),欲報名參加者,逕至司法院網站報名(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錄取名單將在109年1月10日前於司法院網站公布,由承辦單位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前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五、本案請學校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前往。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法官學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相關檔案 |
109年中學教年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 ( 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