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同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三條條文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9月3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0705188800號
主旨:「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三條條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07年8 月31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8月31日總處培字第10700502045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發布令、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影本各1份。
正本:第四類發行
副本:本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