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8月22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0704830300號 主旨: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並自107年8月13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7年8月13日院授人培字第1070048791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原函影本、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條文各1份。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0704974100號
主旨: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各地方選舉委員會已公告民國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事項,為貫徹各機關人員嚴守行政中立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07年8月20日部法二字第1074634166號書函辦理。
二、茲以旨揭選舉公告業於本(107)年8月16日發布,並將於本年8月27日至8月31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各機關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另依銓敘部99年12月8日部法一字第09932748721號函規定,公務人員不宜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等社交網站,從事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相關網路行為,亦不得利用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加入公職候選人社交網站之會員,或支持特定之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請各機關人員確實遵守上開規定,俾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又為利各機關對個案行為適法性之判斷,銓敘部已將中立法相關釋示及問答集等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供各機關查參,併予敘明。
三、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1份。